初恋难忘,因为它的抱残守缺,还有一种那年那月的感伤。然而在今天,初恋竟然也变成了一种商机。一些“寻找初恋情人”服务的广告和公司开始走俏:花1千或3千元就可以在茫茫人海中帮助找到其初恋的情人。然而,这种行为到底是满足了情感的慰藉,还是踩上了道德伦理的边界?
现在是邂逅非常简便的时代,许多人透过网络交友,一天便与好几个人交往,根本不愁没对象,但是为什么会突然对自己青春时代的初恋情人开始涌起乡愁呢?甚至许多30几岁的人都还会去和找到的初恋情人见面呢!是不是初恋时期总是包含人生的重要因素?
被情人搅得乱糟糟的今天,再花钱去找旧情人,值不值?人常说:“相见不如怀念”,寻找初恋情人到底有没有必要?
假如初恋情人真的被找回来了,我们该如何处理彼此的关系?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如果初恋情人风采依旧,而你却有美满的生活,无法与梦中的主角重温旧梦,岂不更加遗憾?如果初恋情人面目全非,岂不破坏他(她)在你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你真的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有了新情人的你,还会去寻找“初恋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