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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不赞成以流浪乞讨为职业

2007年08月22日中国网 【字体:

寻亲启事网导读:

  2007年8月22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介绍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实录。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李立国部长曾经在1月份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说过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是一个长期问题,关于这方面,民政部门是不是在探索从流出地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控制的办法?对于一些城市设立禁讨区,提醒市民不要向乞丐施舍这样的做法你怎么看?中国是不是有可能会允许有职业乞丐的存在?关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重症患者,现在对于各级政府规定了他们有什么样的义务?据我了解北京市是有一个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知道的人并不多,可能政府有一种担心,害怕很多外地这样的类似情况跑到北京来,政府不得不对他们予以救助,造成地方财政压力大。第二,中国目前的老龄化形势比较严峻,民政部门在这方面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应对?谢谢!

  [李立国]:

  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国政府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制度,体现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心和人性化的管理救助。在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产生流浪乞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贫困的原因,也有个别生活方式选择的原因,还有胁迫他人进行流浪乞讨而达到牟利目的的原因。针对不同的原因,在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和治本措施上,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工作。

  [李立国]:

  一是在全国城乡普遍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辅之以教育、医疗、住房等各方面专项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构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在流出地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出问题。对极少数选择流浪乞讨为个人生活方式的,加强教育和引导,使他们通过劳动就业来解决个人的生计问题。对裹胁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运用流浪乞讨方式牟利的,属于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要予以惩处。

  [李立国]:

  实行救助管理制度,去年我国1000多个救助管理站在站内救助了70多万人,在街头救助了50多万人,其中有10.5万未成年人。我们不赞成以流浪乞讨为职业,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救助,采取的是人性化的、关爱式的方式,劝导的方式。对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各级政府都实行了医疗救助,并且民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在前年专门下发过通知,做出过制度性安排,现在仍在执行。

  [李立国]:

  因为记者提了两个问题,所以对第二个问题我也简明扼要回答一下。中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44亿,超过人口比例的11%。从1999年起,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我国政府对应对老龄化趋势和老龄社会现状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这些措施包括老年人的医疗、老年人的养老金、老年人的商品服务、老龄产业的发展、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

  [李立国]:

  仅就民政部承担的老龄社会福利服务职能而言,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推进老龄福利服务工作。一是在中华民族家庭养老、子女尽孝的传统美德弘扬的基础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在社区服务中,把老年人的福利服务作为重点之一,形成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三是兴办和发展养老院模式,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可以说,我国到目前为止,在养老福利服务上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距离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要进一步做出不懈的努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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