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找人热线:13852438500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寻亲启事网www.XQQS.com
您当前位置:寻亲启事网 >> 寻人信息 >> 法律法规 >> 浏览文章

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严禁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2013年06月18日寻亲启事网 【字体:

寻亲启事网导读: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严禁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

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

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

通知指出,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分享到: 更多


  • 阅读排行
  • 本日
  • 本周
  • 本月
联系我们 | 网站纪事 | 网站声明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订阅RSS |